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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时间:2026-04-14
  来源:本站
  浏览:57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评估咨询机构入围库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6930分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评估咨询机构入围库项目;

2.项目编号:JLZSZB26-26;

3.项目概况:棚改集团及管辖范围内下属公司目前正在推进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储备项目,现需建立棚改集团评估咨询机构入围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三家评估咨询机构入围并与其签订框架协议,入围库使用范围为棚改集团及管辖范围内下属公司的各类评估咨询服务;

4.服务地点:长春市;

5.招标范围:棚改集团(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评估咨询服务入围库使用范围为棚改集团及管辖范围内下属公司的各类评估咨询服务。评估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资产、房地产、土地、在建工程、构筑物等的价值评估,评估报告编制、出具、解释、答疑及配合审计、检查、现场查勘、资料收集,市场调研、数据分析评估咨询、测算、方案比选、价值分析,配合项目立项、审批、备案、融资、处置、收购、合并、清算等相关评估工作,按委托人要求提供评估技术支持、后续服务及整改完善,遵守行业规范、法律法规,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完成委托人所委托项目的全部评估工作;

6.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执行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根据项目计划及实施情况,可暂停或终止

7.服务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8.入围数量:3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为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为省财政厅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资产评估师资格,近三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评估业绩;

2)其他专职人员要求:其他专职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须具备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或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或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之一

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完成过一项房地产评估业绩、一项土地评估业绩、一项资产评估业绩;

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413日至2026年417日,每天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JLZSZB9966@163.com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3)土地估价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

5)专职人员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0431-81132579确认是否收到,代理机构在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签到、签收单”电子版和招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签到、签收单”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签到、签收单”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七.联系方式”。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6930分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开标时间:2026年569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ccjjt.com/)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溪智融一期

联系方式:李明宝 150043097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方式:刘磊  0431-811325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磊

联系电话: 0431-8113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