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YB-JLC-20260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注,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2.2招标编号:ZHYB-JLC-20260021。
2.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以单价形式报价:(1)实验室废液、在线废液:35元/公斤;(2)废试剂瓶:15元/公斤;(3)过期化学药品:25元/公斤;(4)废机油:1.5元/公斤。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服务范围包含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及子公司长春市溪园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单位确定后,需要与长春市溪园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单独签订合同,单独支付费用。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取2家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对招标人指定的危险废物进行转运处置。招标人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实验室废液(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废液(COD、氨氮、总磷、总氮)、废试剂瓶、过期化学药品、废机油。
2.5招标范围: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取2家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对招标人指定的危险废物进行转运处置。招标人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实验室废液(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废液(COD、氨氮、总磷、总氮)、废试剂瓶、过期化学药品、废机油。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1年)。
2.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吉林省及长春市相关技术标准。
2.8入围家数:选择2家投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是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人员、设备配备要求满足项目需求。
3.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限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至今) 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信誉要求:
-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
- 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 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2026年03月25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455198099@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创立街288号科创大厦508会议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cccjjt.v7t.cn/index/)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长春市畅溪街与和美路交汇北行100米
联系人:朱嘉淇
电话:15567774992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创立街288号科创大厦702
项目负责人:李金爽、张敏
联系电话:1939626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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